
连续8年年报造假的退市企业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弘高股份),12月18日收到了一纸《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上述文件显示,经查明,弘高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弘高股份下属子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装饰)通过虚构工程项目合同、未对工程项目如实核算、未对已结算项目及时做结算会计处理等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上述事项导致弘高股份2015年至2022年连续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此前的8月20日,因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终止上市情形,弘高股份股票已被深交所终止上市。
资料显示,弘高股份的主营业务为室内装饰业务,包括装饰设计和装饰工程两个板块,承接的项目涵盖高档酒店、高档写字楼、企事业机关单位办公楼、商业综合体、精品住宅、医疗展馆等多种业态类型。
在今年1月5日,弘高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在收到立案告知书之前,弘高股份收到了来自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和来自深交所的监管函。文件显示,经查,弘高股份存在治理制度体系陈旧未及时更新、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未按规定履职、未对工程项目实施有效管控三大问题。
其中,《公司章程》对设立审计委员会未做强制要求,且审计委员会未按相关规定定期召开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未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提供担保、关联交易、大额资金往来等事项进行一次检查。
另外,在上市公司向审计机构提供的2021年取得的结算资料中,多个项目结算日期还显示为以前年度。同时,部分项目已于以前年度结算,但公司未能及时获取结算资料。“公司对工程项目管控不力,影响了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的列报及减值计提的准确性”。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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